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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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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與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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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圖

 

本所隸屬法務部矯正署,置所長一人,綜理全所事務。秘書一人,襄助所長處理所務及綜核文稿。並分置戒護、總務、衛生三科,及人事、會計、政風三室等單位,分掌有關業務,並由各單位主管組成所務委員會。全所員額編制(含少年觀護所)為75名。



各科室職掌如下:

    • 一、戒護科掌理下列事項:

 

      1. 看守所戒備及被告之戒護事項。
      2. 門戶鎖鑰管理事項。
      3. 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事項。
      4. 武器、戒具、消防器、通訊器材及監察系統之使用、練習及保管事項。
      5. 被告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事項。
      6. 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事項。
      7. 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
      8. 被告賞罰之執行事項。
      9. 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事項。
      10. 工場、監舍之查察、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事項。
      11. 辦理收容人教化、輔導及作業事項。
      12. 其他有關戒護事項。

 

    • 二、衛生科掌理下列事項:

 

      1. 看守所之衛生計畫及其設施與指導事項。
      2. 傳染病預防事項。
      3. 被告健康檢查事項。
      4. 被告疾病醫治事項。
      5. 病舍管理事項。
      6. 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管理事項。
      7. 藥物濫用之防治與輔導事項。
      8. 被告疾病或死亡陳報事項。
      9. 其他有關衛生事項。

 

    • 三、總務科掌理下列事項:

 

      1. 文件之收發、撰擬及保存事項。
      2. 印信典守事項。
      3. 經費出納事項。
      4. 建築修繕事項。
      5. 被告入所、出所事項。
      6. 被告身分簿、人相表及指紋之填製事項。
      7. 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事項。
      8. 被告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事項。
      9. 不屬於其他各科事項。

 

    • 四、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1. 有關任免遷調案之擬辦與陳報。
      2. 有關獎懲案之擬辦。
      3. 職員考勤、考核業務。
      4. 有關訓練、進修業務。

 

    • 五、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1. 綜理本所會計業務。
      2. 概算,預算,決算之編製。
      3. 會計憑證,會計簿籍,會計報告之編製。
      4. 其他有關會計事務及內部審核之處理事項。

 

    • 六、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1. 關於本所政風法令之擬訂與宣導事項。
    2. 關於本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3. 關於本所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4. 關於本所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5. 關於本所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6. 危害或破壞事件之預防,公職人員之財產申報。
    7.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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