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基於戒護安全之考量,因此受刑人移監的日期及時間無法事先通知受刑人家屬,惟移出監獄仍會於移監作業完成後3日內以書面、電話、傳真、資訊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受刑人家屬或最近親屬,並作成紀錄。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二、前述家屬或最近親屬如有數人,移出監獄得僅通知其中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