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01月01日起收容人納入全民健保體系,收容人入監後,由法務部統一加入健保,並由健保局於地方醫療院所中遴選合適醫院到各監所診療,一切診療作業與地方醫療結合照顧收容人健康,承作醫院於本所開設內科、外科、家醫科、牙科、皮膚科、精神科、感染科、婦科等8科門診,每月平均開診36診次,讓收容人受到更優質的照護。
醫療照護01
醫療照護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