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第5條規定,機關(構)及場所新進員工應於到職後一個月內接受至少四小時感染管制課程;在職員工每年應接受至少四小時感染管制程,專責人員每年應接受至少八小時感染管制課程,增進同仁對傳染病的知能,落實相關感控措施,共同防範傳染疾病的發生。
開場報告
介紹防護衣穿法
與會情形一
感染管制課程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