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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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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預約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5
  • 資料點閱次數:11529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電話預約接見實施注意事項:

(一) 預約接見時間:
1. 請於預約接見日之前一日上班日完成預約手續。
2. 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08:00至11:00時,下午13:30至16:00時止。

(二) 申請預約對象及接見次數:
1. 以最近親屬為限,且在本所已申請一般接見達一次以上者。
2. 接見次數受刑人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五十六條 」,被告依「羈押法第七十二條」,觀察勒戒人依「觀察勒戒執行處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辨理。

(三) 專線電話號碼:049-2241876 轉151

(四) 電話預約名額:接見日每一梯次二人名額(例假日及春節接見不受理預約)。

(五) 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09:00
第二梯次10:00
第三梯次11:00
第四梯次14:00
第五梯次15:00
第六梯次16:00
如因當梯接見人數太多,於接見梯次前十分鐘額滿者,預約接見家屬還未報到者,順延至下一梯次接見。

(六) 電話預約接見注意事項:
1. 違規考核中之收容人不適用本項服務。
2. 辨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受理第二次預約登記。
3. 完成預約手續,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十分鐘持證明文件(身份證、駕照、外國人請持居留證或護照),辨理報到登記手續。
4. 完成預約手續,如家屬未能依預約日期及時間前來辨理接見,應於預約日前一上班日,撥打049-2241876 轉151取銷預約;未依預約日前來辨理接見半年內達三次者,自最近一次預約接見日起六個月內暫停受理預約。
5. 電話預約服務不適用例假日及春節接見。
6. 家屬辨理預約時應以真實身份登錄,經查有為偽造(謊報)身份者,取銷使用此服務之資格。
7. 本注意事項提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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