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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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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所「111年度報廢車輛1輛」之變賣,請踴躍參加投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1
  • 資料點閱次數:340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1.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2.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811日上午10時假本所2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0時假本所2樓會議室開標。
  3. 投標方式及投標截止日期:投標人(公司)應將填妥之投標文件連同應繳保證金之票據妥予密封,於111年08月10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函件於開標前郵遞寄達本所或親送本所收發室(南投市嘉和一路1號)。逾期送(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4. 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廠商得於111080109日洽本監總務科安排查勘。
  5. 投標廠商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111816日以前,至本監總務科出納室一次繳清。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6. 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次日起三日內,由本機關按標售報廢財物現場實物現狀交付標的物,並由得標人(公司)自行雇工拆除、運送,完成後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相關資訊予本所。
  7.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承辦人:詹小姐

聯絡電話:049-224187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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