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辦理113年度中秋節收容人電話孝親暨面對面懇親活動相關事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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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所辦理113年度中秋節收容人電話孝親暨面對面懇親活動相關事宜。
依據:依法務部94年2月17日法矯決字第0940900617號函、法務部矯正署100年1月5日訂定發佈之「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運用社會資源辦理教化藝文活動應行注意事項」及法務部矯正署106年12月13日法矯署安字第1060400906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113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辦理中秋節收容人電話孝親,並正常辦理一般接見、寄物。
二、113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辦理中秋節面對面懇親,停止辦理一般接見、寄物。
注意事項:
一、參加面對面懇親活動之收容人家屬應依分配梯次,『第一梯次上午8時30分至8時50分止,第二梯次下午13時30分至13時50分止』,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所接見室辦理登記,當日有呼吸道症狀或體溫(額溫)達37.5度等症狀者,不得參加懇親活動。
二、家屬進入本所戒護區時建議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本所相關規定,且須依『出入戒護區人員衣物檢查程序』之規定實施檢查,如有攜帶之物品有影響戒護安全管理之虞者,應暫放於置物櫃中保管,離去時取回。